|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普通会员

成都琪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工商注册丨成都许可审批丨成都吊销注销丨成都商标注册丨成都建委资质丨成都工...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军
  • 电话:13018205702
  • 邮件:hanshiqifu@126.com
  • 手机:13018205702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供应产品 » 设立旅行社需要取得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
设立旅行社需要取得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11设立旅行社需要取得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5-04-24 07:16
详细信息

设立旅行社需要取得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




设立旅行社需要获取业务许可证方才能从事旅游;




2025年旅行社许可证受理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法提交申请材料:




1.旅行社企业章程;




2.旅行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旅行社企业营业执照;




4.旅行社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5.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6.旅行社导游信息,导游签订的劳动合同。




7.旅行社计调履历表;




依据相应法规条件: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脱节,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旅行社许可证设立的办理流程:




1.申请:




审查标准:材料上传清晰,完整,且表格类材料均需填写完整,以及身份证明需在有效期内。




2.受理:




审核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现场勘查:




所属县/区/市文化旅游局组织现场咔嚓,如实填写旅行社现场勘查记录。




4.颁发证照:




打印许可证,对审批材料进行规定管理,并将相关文件送达申请人。




北京市旅游经营许可证对于设立旅行社业务类范围: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昌平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成都市旅游业务许可证对于设立旅行社经营类区域: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0条  相关评论